財政部於7月6日通過囤房稅2.0方案。修法重點有哪些?如何計算持有人的房產戶數?新法何時上路、開始課徵?
1.囤房稅2.0是什麼?
2.囤房稅2.0如何計算戶數?
3.全國歸戶是什麼?
4.哪些人會被囤房稅2.0課徵?
5.囤房稅2.0何時實施?
6.目前有實施囤房稅的縣市有哪些?
囤房稅2.0是什麼?修法哪些重點?
此次囤房稅2.0修法內容如下:
項目 | 現行法規 | 修法後 |
囤房稅率 | 1.5%~3.6% | 2%~4.8% |
同一人名下之房產的統計方式 | 各縣市分開歸戶 | 全國歸戶 |
地方政府制訂差別稅率 | 「可」制定囤房稅率 | 「必須」制定囤房稅率 |
自用住宅持有稅率 | 1.2% | 1% |
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 | 1.5%~3.6% | 1.5%~2.4% |
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 | 1.5%~3.6% | 1.5%~2.4% |
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 | 1.5%~3.6% | 2%~3.6% |
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
- 自住房屋(登記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3戶內,可享優惠稅率1.2%。
- 第四戶起將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3.6%。
地方政府「可以」決定是否針對第四戶採取差別稅率,差別稅率即俗稱「囤房稅」。目前全國僅有10縣市採取差別稅率。
囤房稅2.0修法有2大重點:
囤房稅2.0修法重點1:上限提至4.8%、採累進課徵
針對持有多間房產,但並非用於自住者,調高法定稅率上限至4.8%、下限至2%。
各地方政府「必須」在2%~4.8%的稅率範圍內訂定囤房稅。並採全數累進,若超過一定戶數,每戶皆採取較高稅率計算。
囤房稅2.0修法重點2: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
為鼓勵購屋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並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造成的空置情形,此次修法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使用並辦理戶籍登記者)的持有稅率至1%。
非自住部分,以下3種情況將進行調整稅率:
- 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2.4%。
- 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2.4%
- 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上下限為2%~3.6%。
囤房稅2.0如何計算戶數?
囤房稅2.0將進行「全國歸戶」,並以家戶單位(包含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做計算。若一家戶單位名下有4間房產,第四戶就會被課徵囤房稅。
全國歸戶是什麼?
現行課稅方式,是採取各縣市歸戶的方式,如果一家戶單位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各有1間房產,在每個縣市都可以算「1戶自住」。
未來採取「全國歸戶」後,同一家戶名下,在全國加起來有4間房產,第4戶就會被課徵囤房稅。
哪些人會被囤房稅2.0課徵?
囤房稅2.0是針對非自用住宅持有數量加重稅率。首當其衝、會被課徵囤房稅2.0的族群包括:
- 持有長期庫存的建商。
- 持有多戶房產並出租的房東。
- 非自住供旁系親屬使用。
財政部估計全國約36萬戶受影響,囤房稅為地方稅收,粗估整體可增新台幣26億元收入。
囤房稅2.0會增加租屋族負擔嗎?
另外有專家擔心,由於房產持有成本增加,租屋族也可能被轉嫁漲租,遭到池魚之殃。
囤房稅2.0何時實施?
行政院財政部目前初步規劃的時程如下:
- 9月底,修法草案送至行政院審查,轉立法院審議。
- 12月31日前,與立法院黨團積極溝通,以期完成修法。
- 預定2024年7月1日實施新制。
- 2025年5月正式開徵。
目前有實施囤房稅的縣市有哪些?
囤房稅的差別稅率 | 縣市 | 非自用住家的稅率 |
有實施 | 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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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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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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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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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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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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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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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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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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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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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施 | 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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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
南投縣 | ||
彰化縣 | ||
雲林縣 | ||
嘉義縣 | ||
花蓮縣 | ||
台東縣 | ||
澎湖縣 | ||
金門縣 | ||
基隆市 | ||
嘉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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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林易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