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老臣跳槽敵營、疑似帶走二奈米機密的疑雲,終於獲得證實。台積電昨(25日)晚發出一紙聲明,指出曾掌研發部門的前資深副總羅唯仁,2個月前離職時宣稱自己將赴學術界,但實情,卻是加入競爭對手英特爾(Intel)。

甚至,去年3月羅唯仁從研發部門轉調至企業策略發展部,理應不能再插手研發事宜,但,台積電表示,在這一年半期間,羅唯仁持續要求研發部門的同事與他開會、提供資料。由於未來他有「高度可能」將公司機密洩漏給競爭對手,因此將以違反營業秘密法,對他提出告訴。

外界最好奇的就是,明知離職後馬上投靠英特爾,絕對會面臨訴訟,羅唯仁究竟求的是什麼?

工作狂,8次延後退休

「他是一個有強烈工作慾、沒有退休觀念的人,是標準的workaholic(工作狂),也期望別人也要workaholic(工作狂)。」與羅唯仁曾共事14年、曾任台積電研發處長的楊光磊向商周形容這位老同事。

據悉,台積電的退休年限是67歲,若員工想要延後退休,每年都要向公司申請,依此推算,今年已屆75歲的羅唯仁已經申請8次延後退休。

事實上,老將帶槍投靠,台積電聲明稿本身的用字遣詞也處處充滿「眉角」,並預示了羅唯仁最重可能面臨12年的刑期。為此,商周專訪曾任法官的律師孫少輔、檢察官的律師黃國銘,獨家解析這540字的台積電聲明稿。

牽涉先進製程,恐觸《國安法》

首先,最大的「彩蛋」,就是台積電直接指出,羅唯仁找同事開會、要資料的行為,是為了瞭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之先進製程技術」。

孫少輔指出,「台積電的說法,除了指出羅唯仁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營業秘密法,而且因為涉及『先進製程』,所以也進一步觸犯了《國安法》第三條。」未來,假如法院用該法定罪,羅唯仁恐將面臨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國安法》第三條,是台灣政府2022年為了防止中國挖角台灣科技人才,僅花3個月就修法通過的法令。當中規定,任何人只要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竊取到中港澳、外國、境外敵對勢力,就是違反過去專門辦「匪諜」的國安法。

什麼又是「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過去3年,國科會陸續公布了42項的技術,其中7項跟半導體有關,這次羅唯仁觸及的,是「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也就是一般泛指的先進製程。

回到《國安法》第三條,觸犯這條法律,又有多可怕?孫少輔說,一般刑事案件,通常需經過三次審理,但若是國安法,則是只要審理兩次,法院就會直接定罪。目的,就是藉由「速審速決」,阻止國家安全繼續被侵害。

不只如此,由於觸該法的刑期是5年以上、12年以下,過去在台灣,只要犯罪的有期徒刑超過5年,就是屬不得易科罰金的「重罪」;若是觸犯殺人罪,刑期則是10年起跳,足見對於嚴重傷害國安的人,國家是將之視為重罪犯。

再來,黃國銘認為,未來羅唯仁,可能同時面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因為,台積電在聲明稿指出,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訴訟,這代表了,該公司已對羅唯仁提起民事告訴,「至於刑事案件,未來將由高檢署(高等檢察署)處理,因為涉及《國安法》第三條,是公訴罪。」

美國籍或成免死金牌,但恐被英特爾切割

去電高檢署,發言人檢察官聶眾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透露太多細節,僅說「案子已經在偵辦中」、「會檢視(羅唯仁)是否涉及國安法相關罪責。」

只是,外傳羅唯仁人已在美國,且擁有美國籍,未來是否會增加偵辦難度?聶眾則說,「他好像是美國籍,(對此)我們會依照一般法定程序處理。」

孫少輔進一步解釋,雖然台灣與美國簽有司法互助,但僅限「資料交換」,無法透過美國警方跨海抓人,因此,所謂「法定程序」,指的是檢察官在台灣,若傳喚羅唯仁不來,將會發布通緝,並且廢止其護照,與凍結他在台灣的財產。

然而,假設羅唯仁真的有美國籍,孫少輔形容,這等於擁有「免死金牌」,因為檢方就算廢止他的台灣護照,他手上也有美國護照,也無法扣押他的海外資產,而過往台灣檢警,也幾乎不曾在美國境內逮捕具備美國公民身份的人。

雖然如果羅唯仁不再回國、踏上台灣領土,台灣法令看似對他沒輒,但孫少輔認為,台積電依然有可能在美國針對羅唯仁、甚至雇用他的英特爾,以違反營業秘密提出告訴。

資深半導體分析師陸行之稍早更發文指出,未來若走到法律戰,「我覺得羅先生會被(英特爾)切割而無法就職。」

核稿編輯:吳中傑
責任編輯:林易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