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不參與經營的接班人或繼承者,如何在委託專業經理人經營家族企業的情況下,確保自身權益?
有些家族企業的家族成員持有股份,但是無意願親自參與經營,所以透過進用專業經理人的方式管理家族企業,在維持家族企業運作的同時,還可以持續領取家族企業股份產生的獲利。如果家族成員採取這種做法,應該如何避免因專業經理人掌權,而使家族企業經營完全逸脫掌控?
這裡分成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家族成員持有足夠的股權,可以透過控制董事會來任免經營績效不佳或不符合公司經營方針的專業經理人。
第二種情況就比較複雜。如果股權有分散的必要,家族成員無法持有足夠的股權,此時可以透過「雙層股權結構」設計,由家族成員持有特別股,其餘普通股則釋出給一般投資人。如此一來,家族成員可透過持有其中表決權數較高或享有否決權的股份,保有對家族企業的話語權。
給予股份要特別謹慎,這做法不但對公司經營權影響甚大,還會加重創業家的負擔。
以美國為例